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院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开门搞整顿,根据三河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和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不愿不会做释法说理;
8、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
二、举报受理渠道及时间
1、举报受理电话:0316—3153312(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举报受理邮箱:shjcyzzb@163.com(24小时);
3、举报受理地址:三河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三河市公园北街2号);邮编:065200;
4、举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
如您发现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上述相关问题,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情况。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对检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三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