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机构名称 |
部门负责人 |
人员 |
部门职责 |
联系电话 |
1 |
办公室 |
邵帅 |
李曜呈、
王洪全、
刘敬军、
郑志明、
刘家墉、
付岛倩怡、
骆春艳、
丁健永、
吴红豆
|
负责日常政务、办理文电、会务、机要、文秘、保密、检务公开等工作;协调督办上级重要工作、批办事项;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及管理检务协作、经费资产、基础建设、科技装备、交通工具、接待、后勤服务、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
0316-3133212
|
2 |
第一检察部 |
李一 |
孙艳伶、
戴宝森、
赵泽峰、
王成、
李润涛、
慕小娟、
李洋、
张少军、
高鹏、
徐磊、
武鹏、
徐明伟、
马雪、
亢俊辉、
皮金龙、
王海林、
刘京京、
孙阳阳、
赖衍宏、
高健、
赵泽宇 |
负责刑事犯罪及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
0316-3153297 |
3 |
第二检察部 |
闫岩 |
肖凤芝、
李立新、
董建戈、
王雨墨、
王倩倩、
王蔚鹏、
武丹、
敖玉柱 |
负责对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行政、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人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
0316-3153296 |
4 |
第三检察部 |
苏海燕 |
王立民、
冯旭东、
纪晓明、
张国荣、
李义、
刘淼、
陈建平、
杨怀民、
符丽苗、
李博、
王倩、
宋长金 |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监督,对法律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统计分析;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及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检察调研及理论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受理控告、申诉、信访;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含电、网等)事项。 |
0316-3122000
0316-3253050
0316-3656055 |
5 |
政治部 |
宋军发 |
李晗、
张学勇、
李尚、
王炤阳、
张冬梅
|
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检察宣传、表彰奖励、舆情应对、党建群团、党风廉政、检务督察、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务工作;负责提押、看管、送达等工作,配合检察监督事项。 |
0316-3153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