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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院案管办四项举措做好统计衔接工作

时间:2015-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省院部署,近期我省将全面实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AJ2013统计软件的衔接工作。三河市院案管办采取各项措施做好此次工作,确保衔接工作稳步开展。

  一、领导重视,全力部署。三河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考虑到衔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而且涉及到保密、安全等诸多问题,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由案管部门主管检察长负责,案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从人员培训、数据备份、软件操作等诸多环节细化了程序,明确了要求,严格了责任,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备份,确保安全。案管部门作为该项工作的直负责部门,将数据备份工作作为此次衔接工作的前提性工作。在衔接之前,案管专业统计人员深入科室,在与内勤沟通协调后,就备份相关事宜交换了意见,明确了备份先后顺序和流程。由案管部门统计人员直接操作,在案管统计主机和科室统计分机上将数据进行多重、多载体备份,确保现有数据和案件信息的安全,保证我院检察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检察工作历史的完整性。在数据备份过程中,主管检察长亲自检查数据备份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加强培训,提升技能。案管办组织全院内勤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衔接培训讲座,从数据录入、修改、填报注意事项等多方面进行学习,全面提升理论水平。在培新过程中,案管统计人员和科室内勤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统计软件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探讨,扫清了知识盲点,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将省院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征求意见稿)》作为临时性的指导文件,要求各科室认真学习涉及到本部门的对应部分,确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填录准确、及时,避免其间接影响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四、完善制度,加强保障。案管部门充分认识到此次统计衔接的重要性。不仅改变了统计工作模式,更加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挑战。为应对此次变革,我院案管部门制作了《三河市院统计工作制度》,要求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填录要规范,责任到每个案件的承办人;每周对数据进行导出,并由统计人员和各科室内勤进行数据核对,确保数据没有遗漏;对需要手工填报的报表,由内勤手工填报;25日受理的案件必须当日分配到承办人等等。为今后的统计工作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