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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人民检察院首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取得成效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三河市人民检察院

首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取得成效

 

今年以来,三河市院按照省市院要求,深耕主责主业,坚持把深入推进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大任务来抓,明确工作重点,主动筛选案件线索,深入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取得办案突破。近日,该院依照公益诉讼相关规定,对一起文物部门因监管失职造成文保单位破坏的案件依法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文物保护单位依法履职,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主动摸排线索。三河市地处北京东部,历史悠久,现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1处,其中省保单位5处,廊坊市保单位4处,三河市保单位52处。文物属于珍贵的人文遗迹,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尤其是基础性的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在全国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该院结合本地特点,决定以涉及文物保护工作为突破口,主动筛查案件线索,寻找突破口。该院从三河市文物部门调取了《三河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选取了六处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文保单位,组织力量利用一周时间进行实地查看,走访当地群众及文物保护员。通过调查,发现五处基本保护良好,只有一处位于三河市齐心庄镇荣家堡药王庙周围靠墙堆满杂物和砖头,周边环境污染严重。发现线索后,该院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照文物保护政策要求,查找文物保护责任单位是否存在失职问题,对线索价值进行综合判断。

二是认真调查实际情况,扎实做好取证工作。该院根据线索调查情况,认为堆放的垃圾和砖块可能对该文保单位造成破坏,经请示领导,决定对此立案审查。立案后,该院再次前往该文保单位,通过该村书记找到承包人,要求其带领民行干警到文保单位实地查看,并拍照取证,同时联系三河市文物管理所,要求其提供三河市人民政府对该处文物公布的名单和保护范围。根据政府公布的保护范围,该文保单位以古建筑的外墙皮为基线,向东、西、各外扩3米,南、北、各外扩8米。根据实地查看的结果,杂物和垃圾都堆在文物保护范围之内。

三是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文保单位整改落实。该院在充分调查取证基础上,认为该市“荣家堡村药王庙”是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为该市少有的古建筑之一,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该市文保单位靠墙堆放多处杂物和垃圾,对墙体和保护范围内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未尽到全面保护职责。该院遂向该市文物保管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尽快对涉案文物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文化遗产。发出检察建议后,该院派出专人进行跟踪督导,督促文物管理所完善文物保护措施,解决现有问题。

该市文物管理所高度重视,派专人去涉案文保单位实地查看,要求文物保护员和承包村民立刻将药王庙周围垃圾和杂物清理干净,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检察院。目前,该处文保单位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