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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

时间:2020-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对一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长涛主持,廊坊市三名人民监督员受邀担任听证员出席听证会,案件承办人、申请人、农村基层组织代表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主持人宣布了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相关法律规定、介绍了听证员基本情况、询问了申请人是否申请回避,宣读了会场纪律。随后,申请人陈述了申请事项和理由;申请人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介绍了受救助人家庭经济等情况;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救助申请审查及调查核实情况、对申请人是否应予救助以及确定救助金额的具体意见和依据。

   

  因该案受害人是未成年人,且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原案案件情况未做详细介绍,仅就国家司法救助审查情况公开听证。案件承办人介绍,该案是我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刘某某猥亵儿童案中发现并移送第三检察部办理的。经审查,原案被害人李某某因父母智障残疾且已离婚、祖父母去世、外祖父再婚后育有一智障儿子,近亲属均无稳定收入,无抚养照顾被害人的能力,目前被害人由其年近八旬的太姥姥抚养照顾,生活困难。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院司法救助办案检察官和未成年人办案检察官,先后到受害人居住地的镇政府和村委会调查核实,并协调相关部门,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为李某某母女申请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落实了李某某母亲的智力残疾补助。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进行了集体评议,认为我院高度重视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帮助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一致同意对被害人予以救助,对救助方式及金额予以认可。

   

  检察长韩长涛表示,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同时也希望,通过国家司法救助,能帮助到刑事被害人及家庭,早日摆脱贫困,开始新的生活,让检察温度促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