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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永记英烈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

时间:2021-04-29  作者:王倩倩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3日上午,三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带领公益诉讼干警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广电局、皇庄镇人民政府三家行政机关的主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一起到艾台村举行“兰生烈士纪念碑”保护工作竣工仪式。使多年来,英烈纪念碑周边环境及保护问题终于得以解决,是用“检察蓝”守护“英烈红”的历史见证;是以实际行动体现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的检察担当。

  现场,市检察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广电局、皇庄镇人民政府的到场人员在纪念碑前整队站立,向兰生烈士敬献鲜花、鞠躬致敬,附近的村民也自发前来在纪念碑前肃立默哀,追思兰生烈士的为新中国的建立,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崇高的革命精神,深切缅怀兰生烈士的伟大功绩。

  

  2021年2月26日,河北省文物局将“兰生烈士纪念碑”定为河北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历史永志不忘,精神永利后人,“兰生烈士纪念碑”既是传承英烈精神的重要载体,亦是凝结着中国共产党光荣历史的革命文物,也是进行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宝贵财富。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促使多家行政机关共同开展英烈保护工作,使英烈得到真正的安息,同时在全社会营造缅怀先烈、学习英雄烈士的正气和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弘扬革命精神。

  

  下一步,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对市区内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同时,积极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协调相关部门,在此处建立爱国教育基地,加强对中小学生及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以检察力量守护英烈荣光,切实为民办实事、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