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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个世界环境日“检察蓝”与“生态绿”同行

时间:2021-06-08  作者:王雨墨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7个“中国环境日”。为积极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推动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环境日到来之日,三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三河市公安局在人员密集且流量较大的华联超市门前开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主题宣传活动。市政府领导莅临现场参加活动,三河电视台进行现场采访报道。

  

   

  6月5日上午,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在三河市华联商场门前搭建法律咨询台和阳光举报台、悬挂“公益诉讼助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宣传横幅、散发公益诉讼宣传资料,向群众介绍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概念和监督范围,并重点讲解了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类型以及典型案例等,对群众关切的检察公益诉讼相关问题进行现场答疑。结合民法典绿色原则,倡导大家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干警们还鼓励广大群众主动提供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生物多样性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积极营造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浓厚氛围。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扇500 余份,提供法律咨询百余人次,收集案件线索十余条。通过宣传,进一步加深了社会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增强了群众的生态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河市人民检察院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旨在让人民群众增强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了解,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坚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推动形成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社会风尚,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干警们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生态资源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忠实代表,切实维护好三河的生态环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绿色福祉”,为绿色生态筑牢“检察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