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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让伤残少年重现笑颜

时间:2021-10-22  作者:苏海燕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院给我的救助,我可以买一辆电动轮椅到院子里晒晒太阳了......”2021年9月23日上午,家住三河市杨庄镇侯各庄村的被害人侯某某收到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发放的三万元司法救助金,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17年7月22日,尚未成年的侯某某因周某某交通肇事案造成二个重伤二级,一个轻伤二级,肢体二级残疾,大小便失禁,瘫痪在床。因肇事司机未予赔偿,受伤治疗花尽了家中积蓄,借遍了亲朋好友。家庭经济收入只靠其父亲一个人打零工,除去还债都用在治疗上了,母亲还得照顾瘫痪在床的侯某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院第三检察部司法救助办案检察官和原案办案检察官、检察长先后到被害人居住地的三河市杨庄镇侯各庄村家中、村民委员会、杨庄镇政府调查核实,证明申请人生活困难情况属实。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为引领,我院不断增强主动救助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内部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做到及时发现、甄别、梳理、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和案件办理工作,扩大案件来源渠道,特别是对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交通事故受害人,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同时积极探索多种救助模式,与市民政、卫计委、教育、妇联、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开展联合救助,切实帮助受救助对象早日摆脱生活困境。

  离开侯某某家时,检察官鼓励侯某某要继续职业技能的网课学习,叮嘱其父母不要放弃对孩子的康复治疗,争取帮助侯某某将来成为自食其力的好青年。

  近日,被害人侯某某委托母亲来到我院,将印有“司法有温度,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欣的手中,对检察院的关怀和救助表示衷心的感谢。王欣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要在办案中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