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大队联席会议、线索移交、协同办案、联合行动、交流学习等五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消防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检察司法的职能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工作互促、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治理效果。
此次“检消”协作机制的建立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与行政机关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沟通协作,为共同改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提供了机制保障。通过行政与司法“强强联合”,形成更紧密、更有利的“检察监督+消防监管”治理新模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